1.1 一般规定


《公园设计规范》 CJJ 48—92
2.1.4 沿城市主、次干道的市、区级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,必须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、流量相适应,根据规划和交通的需要设置游人集散广场。
2.1.6 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内的用地不应按公园设计。
2.3.1 公园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。其绿化、建筑、园路及铺装场地等用地的比例应符合表2.3.1的规定。

公园内部用地比例(%)   表2.3.1
公园内部用地比例(%) 公园内部用地比例(%)
公园内部用地比例(%)

 注:Ⅰ—园路及铺装场地;Ⅱ—冒理建筑;Ⅲ—游览、休憩、服务、公用建筑;Ⅳ—绿化用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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